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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校园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规定
2014-09-16 10:32:42   来源: 点击:

 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校园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规定
       为改变我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混乱状况,全面搞好校园环境卫生,给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育人环境,特制定《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校园废旧物资回收管理暂行规定》。
一、安全保卫部校园内统一安排废旧物资收购人员,并与其签订《废旧物资回收协议书》,发放“废旧物资回收准许证”,持证上岗。
二、凡无“废旧物资回收准许证“者,一律不得在校园内从事废品收购活动。
三、学校门卫人员和巡警队要加强管理,严禁无证人员在校园内进行废品收购活动,一经发现将没收其收购的废品和回收所用工具。
四、准许进行废旧物资收购的人员必须做到:
1、在规定时间、划分的区域内持证收购。不能在校园内乱停乱放回收工具。
2、价格合理,公平交易,合法收购废品。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所用衡器,发现问题将罚款100元,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收购资格。
3、不得高声喧嚷和吆喝,不得在教学区回收,不得进入楼宇收购,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和教职工、学生的休息。如因特殊原因,需进入楼内收购,必须在出货人和安全保卫部的许可下,方可进行回收工作。
4、若发现回收人员在工作中有偷盗、破坏公用设施和集体财产的行为,将取消其收购资格,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理。
5、必须保持所收购区域内垃圾桶和收购点周边卫生整洁。
四、废旧物资收购人员携带办公用家具、电脑、打印机等回收的物资时,必须持有综合保障部的证明方可出门。

五、费用:每位收购人员每学期交纳      卫生管理费。
六、本规定由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。
 

 
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
安全保卫部
二〇一四年三月